中共双峰县委、双峰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双峰县情  

政务公开  双峰经济  招商引资  城镇建设  文化教育 县长信箱  发展论坛 百姓话题  八件实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健康之友 /医疗保险【返回】

 

 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如何使用个人账户IC卡

 

  为方便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治疗购药及医疗费用结算,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从20038月起我县医疗保险实行网络化管理,参保职工门诊治疗及零售购药费用直接用IC卡支付,住院审批凭IC卡办理,现将个人帐户IC卡使用说明如下:

  ()、参保职工办理住院、特殊门诊审批及医疗费用结算必须持个人帐户IC卡,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参保职工持个人帐户IC卡可到定点医院、定点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治疗及零售购药,医疗费用IC卡直接支付,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定点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医疗费用时,将IC卡插入读卡器后,必须输入个人帐户密码,密码不符不能结算医疗费。

  ()IC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没收IC卡,并按医保有关政策处罚。

  ()、妥善保管IC卡,若不慎遗失,必须凭身份证立即到县医保局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及自挂失24小时内IC卡被冒用,参保职工本人承担经济损失。

 

 

 


主办单位:双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8-6822054

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双峰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8-683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