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体育中心
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 项 目 概 况
1.1 项目提要
1.1.1 项目名称:
中国·湖南·双峰县体育中心
1.1.2 项目建设单位
双峰县体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3 项目主管单位
双峰县体育局
1.1.4 项目建设地点
湖南省双峰县永丰镇新城
1.1.5 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双峰县体育中心,为双峰县竞赛训练和群众体育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还能为双峰县体育广开创收门路,增强自身发展能力,为实现双峰县体育的社会化转变和发展注入无穷的活力。通过发展体育产业,确保双峰的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从而为双峰县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1.1.6 建设期限
(1)筹备期:2003年8月—2004年5月
(2)建设期:2004年6月—2006年5月
1.1.7 建设内容
双峰县体育中心布局规划分办公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休闲区四大块。办公区设:行政办公楼一栋。教学区设:教学楼一栋。运动区设:能容纳4000人的室内体育馆、400m标准田径场(设看台)、灯光球场、网球场、游泳池、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门球场、室内训练馆。生活休闲区设:绿地、停车场、食堂、宿舍及其他生活设施和公共休闲场所等。
1.1.8 项目投资
双峰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需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体育馆需投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田径场、灯光球场、网球场、门球场需投资1000万元 ,占17%;室内训练馆、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楼需投资350万元,占5%;游泳池需投资250万元,占4%;行政办公楼、教学楼需投资600万元,占10%;生活区需投资600万元,占10%,征地及其他各种费用1000万元,占17%,流动资金400万元,占7%。
1.2 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1.2.1 建设原则
(1)充分利用我国2008年举办奥运会及湖南奥运湘军在全国的地位这一契机,围绕最大限度开发市场潜力、满足人们健康消费需求这个主题,坚持开发体育有形资产和开发体育无形资产相结合,发展双峰体育事业。
(2)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兼顾训练、竞赛、群体健身娱乐活动和文化、经贸活动,积极开办有规模、有效益的体育经营项目。
1.2.2 编制依据
(1)双峰县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规划。
(2)双峰所具有的优良的文化体育氛围。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综合评价与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双峰县体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双峰县新的建设规划整体发展思路,是双峰县城镇美化建设,提升县城城市品位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成后,将为双峰县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双峰县体育中心,能有力地促进双峰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的发展,还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双峰县委、县政府将对这一项目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建设环境宽松,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一切基本条件,是可行的。
第二章 项 目 背 景
2.1 立项的背景
双峰县位于南岳衡山脉与洞庭湖平原之间,湘江两条一级支流(涟水、涓水)流经我县,全县总面积1715.14平方公里,辖13镇3乡,863个村,37个居委会,90万人口,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
双峰县山青水秀,人杰地灵,这里文化资源丰富,涌现了许多知名人士。如湖湘文化的典型代表,清代重臣曾国藩;革命家蔡和森、蔡畅兄妹;花鸟画大师王憨山;世界冠军(前国家女子垒球队主力)李红等。但是,双峰有着经济相对落后,交流相对不足,体育场馆建设距国家要求相对较远的实际。因此,双峰县委、县政府在确定双峰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城镇规划等方面,对发展双峰的文化、体育产业作出了具体的规划和设想。双峰这块神奇的土地也因此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目光,体育产业的发展,是双峰依托本地丰富的人文资源,树立品牌的必要举措,也是双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2 立项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湖南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体育活动与社会经济活动不断融合,体育产业作为新兴的产业门类应运而生,正逐渐成为新的极具潜力的社会经济增长点。体育产业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而形成的新兴产业门类,市场规模大,产业关联广泛,综合效益明显。发展体育产业有利于开拓新兴市场,扩大有效内需,推进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促进体育事业社会化、产业化,推动经济的协调发展。
我县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最大限度开发市场潜力,满足人们健康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国民素质这一主题,开创我县体育新格局。突出健身娱乐和竞赛表演业,坚持体育部门办产业与社会办体育产业相结合,努力抓好体育经营设施、体育经营实体、体育俱乐部、体育基金会、体育产业队伍建设。同时把群众体育与竞赛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使双峰体育事业登上新台阶。
第三章 项目建设条件和依据
3.1 项目区概况
双峰县地处湘中,全县1715.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95万亩,林业用地120万亩,水面14万亩,境内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是一个山青水秀、人杰地灵的好地方。
3.1.1 建设地点和项目选择
3.1.1.1 项目选择地点
在双峰县委、县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双峰县体育中心选址到县城永丰镇新城开发区内,这里环境幽静、人气旺盛、交通便利,是双峰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1.1.2 项目地理位置
该项目选址于湖南双峰县城永丰镇新城内,为全县新规划的“五纵四横”中心。这里交通方便,距320国道、娄衡公路2公里,距上瑞高速公路14公里,距娄邵铁路12公里,距双峰县长途汽车站1公里,交通十分方便。有湘江之支流湄水流过县城,供水充足,是双峰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艺术交流,娱乐、休闲的好地方。
3.2 政策环境
双峰县人民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首先是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个会议解决问题”的办公审批制度。在管理上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在用地税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境内外有多家企业项目落户双峰,其中新落户的海螺集团为全国水泥龙头企业。
3.3 社会经济概况
我县是一个并不发达的农业大县,主要生产是粮食、牲猪,全县2000年工农总产值76.2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3.97亿元,林业总产值1.15亿元,人平纯收入2286元。
3.3.1 交通运输
双峰县交通运输以陆运为主,洛湛铁路南北纵贯县境33.2公里,上瑞高速线潭邵高速公路纵贯县境49公里,320国道东西横跨县境51公里,省级公路1822线、1828线、1838线、1847线,娄衡线贯穿全境,四通八达。2002年全县拥有通车公路里程达950公里,拥有汽车2780辆,全年完成货物周转量49289万吨,公路完成旅客额周转量20850万公里。
3.3.2 邮政通信
县邮政通信事业发展迅速,现代通信网络覆盖全县。2002年邮电通信业完成业务总量5245.2万元,发送邮件、函件91.3万件,累计报刊发行651.9万份,年末电话户数达59722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20754部,无线电寻呼用户达18058户,数据通信用户1647户,全县电话普及率达到6.8部/百人,通话行政村达839个,占全部行政村的73.5%。
3.4 基础条件
3.4.1 承建单位
本项目由双峰县体育局承建。双峰县体育局是2002年8月在全县机构改革中从原教体合并的基础上重新单列的正科级事业局,主管全县体育工作,下设两个二级机构。该局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全局干部职工秉着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愿为双峰的体育事业贡献一切。
3.4.2 群众基础
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追求健康的意识逐渐增强。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体育健身的需求也逐渐呈上升趋势。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特别是今年的“非典”风浪后,人们更是自愿地参与到体育锻炼的行列中来,从而使我县体育事业呈现出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良好景象。
3.5 依据
3.5.1 依据双峰县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思路,县城建设整体规划。
3.5.2 双峰县的群众体育氛围。
第四章 市
场 分
析
体育市场是体育产业生存、发展的依托。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人们为健康投资的意识,加大体育消费在群众生活消费中的比例是体育工作部门的当务之急,大力普及适应各类人群特点的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以体育活动的普及来带动精神文明的建设。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认识到自觉、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成为时代潮流,从而参加体育健身、健康保健的群众也不断增加。因此,体育事业将获得巨大的发展。体育产业是依托体育而发展的,是充分挖掘体育的各种功能而形成的,因此,体育产业也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第一重要产业热点。
第五章 建设规模及实施进度
5.1 建设标准
正在设计与实施中,力求项目总体布局科学、设置合理,从而将其建成双峰县文化、体育形象中心。
5.2 建设内容
5.2.1 办公区设:行政办公楼一栋
5.2.2 教学区设:教学楼一栋
5.2.3 运动区设:(1)4000人室内多功能体育馆
(2)400m标准田径场(设看台)
(3)室外灯光球场
(4)室外网球场、门球场
(5)10道游泳训练池
(6)室内训练馆
(7) 老年人活动中心
5.2.4 生活休闲区设:(1)停车场
(2)食堂
(3)宿舍
(4) 绿地及其他生活设施和公共休闲场所
5.3 实施进度
实施时间从2003年—2006年
第六章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6.1 概算说明
项目投资
概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规程确定的指标,项目建设资金采取行政划拨、银行贷款及招商引资三方面筹措。
6.2 投资概算
6.2.1 总投资概算
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6.2.2 分项投资:
(1)办公区投资:400万元
(2)教学区投资:200万元
(3)运动区投资:3400万元
(4)生活区投资:600万元
(5)征地及其他投资:1400万元
第七章 效
益 分
析
7.1 社会效益
本项目开发能促进我县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可提高我县知名度,有利于社会稳定,能促进我县产业化的新发展,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完善,从而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7.2 经济效益
7.2.1 教学区:年创利30万元
运动区:年创利100万元
生活休闲区:年创利50万元
7.2.2 体育中心建成后,周边可利用土地40000m2,按每平方米升值2000元计算,二年内可全部出售,增加收入8000万元。
投资回报:三年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符合中国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湖南的体育产业的开发,社会效益显著。
该项目符合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作为县政府在跨越式发展中一个试点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该项目投资少、风险少,回报高,效益高。
因此,建议县政府拟建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