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峰县委、双峰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双峰县情  

政务公开  双峰经济  招商引资  城镇建设  文化教育 县长信箱  发展论坛 百姓话题  八件实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双峰县情>>双峰概况>>历史人物>>禹之谟   【返回】

  

禹之谟 

  

    禹之谟,派名志谟,字稽亭。青树坪贻则堂人。生于清同治五年(1866)七月十八日。12岁时丧母,由三婶、四婶抚养。四婶家娴文习武,之漠颇受影响,既学书又学剑,任侠好奇论,被时人称为"提三尺剑,挟一卷书"。15岁赴宝庆当学徒,目睹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无意学商,仍回家攻书习字。他最爱读王船山著作,而对科举之学不屑一顾。常对人言:"曾(国藩)、左(宗棠)、彭(玉麟),胡(林翼)好大喜功,误入歧途,皆由不善读书之过。"

    光绪十二年(1886),禹之谟远离家乡往南京投身清军,历任文书、军需等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在刘坤一军中任职。战争结束后,以"随办转运,办事出力",被奏勅五品翎顶。时外侮频仍,清廷腐败,禹以难展壮志,辞不受命,去上海研习矿学,走实业救国道路。光绪二十三年,回到湖南结识谭嗣同等维新志士。后变法失败,他深感倚赖清廷改行新法,"等于与虎谋皮",遂发民主革命思想。光绪二十六年春,唐才常组织自立军准备起义,禹积极与谋,奔走沪、汉之间。事泄,东渡日本,习纺织工业及化学。光绪二十八年春归国,先在安庆设立阜湘织布厂,继返湘创办湘利黔织布局于湘潭(后迁长沙荷花池),实践其实业救国的主张。光绪三十年,黄兴发起成立华兴会,禹首批加入。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后,他受黄兴函托,在湘组建湖南分会并首任会长。为了积蓄革命力量,他竭力创办驻省湘乡中学和惟一学堂(现湖南师大附中)。禹之谟勇于任事,且具有出色的宣传和组织才能,深得全省工、商、学界拥戴。湖南商会、教育会及学生自治会等组织建立时,均推他主其事。光绪三十二年五月,陈天华和姚宏业烈士灵柩返湘时,他首倡"公葬岳麓山,以彰义烈"。后来,毛泽东在《湘江评论》中评述这是"湖南惊天动地可纪的一桩事"。当道官绅对于禹之漠的这些举动"咸为惊异",认为"非严厉制裁不足以杜绝祸根",欲寻机加罪。光绪三十二年八月,禹为反对清廷盐捐浮收和提款兴学,率湘乡驻省中学200名学生回湘乡与县衙交涉。清政府遂以"哄堂塞署"罪名,将他逮捕入狱。消息传出后,各界人士为他申辩营救者"日数十起"。清政府便将他改监常德,接着又移禁靖州。

    在狱中,禹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当酷吏金镜蓉审问:"你做的是什么事情?"他答:"救国保种!"又问:"如何救法?"答:"杀人放火"。问:"你欲杀谁?"答:"该杀者即杀之。"金镜蓉无可奈何,遂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8年1月27日),藉镇压萍澧起义之机,将他绞杀于靖州西门外。临刑前,禹质问金镜蓉:"我为爱国愿意流血,可以将我绞死?"金答:"你辈素讲流血,今日偏不把你流血,何如?"禹爽然大笑:"好!免得污坏我的血。"就义后,家里收到了他在狱中写的《致中国国民书》。书中说:"身虽禁于囹圄,而志自若。躯壳死耳,我志长存!"其遗体始葬青树坪,民国元年公葬于岳麓山。孙中山追赠禹之谟为陆军左将军。

  
【返回】

主办单位:双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8-6822054

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双峰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8-6830798